這是一部極具挑戰性的電影,它觸碰到神職人員隱密的生活面向。四位神父,一位修女在卸下神職後,齊聚在偏遠小鎮,名為「贖罪俱樂部」的屋子裡,只因他們曾經「 做錯事情」。在不速之客的迴盪到來,死亡事件的發生驚動了神職高層管理人員前來盤查,並考慮關閉房子。在評估四位神父各自身心狀況的過程中,黑暗漸漸吞噬掉光明,罪與罰反而再次升級。
本片是名導Pablo Larraín繼《NO》後的最新力作,此次他利用贖罪的包裝、神父褻瀆男孩事件來探視人性的黑暗面,並間接諷刺宗教的神聖性。在電影精神之下,我們必須問誰是光明的?Only God knows. 犯了「罪」的神父並沒有得到法律的制裁,他們有吃有喝,相對安逸,宗教似乎成了逃罪庇護所。他們向神祈負責,但卻不知已經改變或破壞多少人的人生。人性光明與黑暗其實無法分開,它是一體的兩面。暗中必有亮處,光中也有照不到的地方,當神職管理人員為求利益,開啟了人性的黑暗面,早已忘卻其手段的不正當性,此時的他與不停地追隨眼前目標物跑的賽狗又有何不同?
導演大量使用背光與柔焦、變焦鏡頭,讓我們看不清神父的臉,那模糊感就猶如我們在看神一樣的朦朧聖光。當光不再是救贖時, 祈禱也就不是解脫了。這個故事最後從宗教事件,下探神父及修女面對肅清及威脅時的態度,再推至人類全體,好比當我們所熱愛或所需要維護的事物一旦出現狀況時,就會極力去阻擋與湮滅。看起來是無可厚非的行動,只是涉及至其他生命的權利時,是否就沒有錯誤呢?這是霸道的自我中心,而我們都是罪人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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